转载自: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 公众号
报名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线上自学,达到一定学时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减免驾驶证记分。这是本市自2021年底开始实施的“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政策(以下简称“学法减分”)。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52.4万人次通过“学法减分”减免驾驶证记分,人均减免3分。
驾驶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参加“学法减分”,每次可以减免多少分,对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报名参与“学法减分”,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将自动核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符合“学法减分”申请条件,并将申请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日内(不含申请当日)完成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为一次。机动车驾驶人完成学习后七日内,可以通过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参加网上考试,每完成一次线上自学考试可减免1分,每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免6分。
市民周先生近期通过“学法减分”减免了5分,他因为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被记了分,发现可以使用“学法减分”后,他就利用春节假期参加了多次在线学习考试,一下子把记分给“清零”了。说起使用“学法减分”的感受,他表示操作方便,而且实用性强,“虽然我当初考驾驶证时理论考试是满分,但是这几年新出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者是通行规定,了解得不多,趁这次机会好好学习了一下。”
“学法减分”有一定的“门槛”,以下9种情况不能参加“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 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本周期内已减免满6分的;
9、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
据了解,公安交警部门推出“学法减分”政策旨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实施以来,本市已有52.4万人通过“学法减分”减免了驾驶证记分。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防范处副处长陈恺表示,“学法减分这项举措推出后,受到了市民群众的欢迎,一些司机朋友在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再一次接受了教育,凸显了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实际效果。广大司机朋友应该时刻将交通安全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学法减分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市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在日常交通出行过程中还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尽量避免产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