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考生朋友: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从2020年1月31日起,暂停组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两个教育”,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包括初学(增驾)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各科目考试,满分驾驶人各科目考试,持境外驾驶证、军警驾驶证换证时的各科目考试,驾驶证注销可恢复和驾驶证实习期满考试在内的各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二、“两个教育”包括驾驶人在本市各交警支队、车管所各分所现场教育场所参加的“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
三、已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人考试的考生,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将统一做取消考试处理,不计入考生考试次数,不重复缴纳考试规费,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其中,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确认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cn/R4WhOvF)或“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取消考试。学习驾驶证明临近有效期的考生,请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交警部门将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并通过电话沟通联系。
四、已通过互联网预约“审验教育”的驾驶人,选择以网络学习方式参加教育的,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在互联网全流程办理审验业务。对需要现场参加审验学习后方能审验并临近有效期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安排延期办理。
五、已通过互联网预约“满分教育”的驾驶人,可先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 “交管12123”手机APP完成网络教育学习,待现场教育和考试场所恢复对外接待后,再参加现场教育和相关考试。
六、因本市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两个教育”现场教育场所自2020年1月31日起暂停受理业务,相关互联网平台的考试预约、“两个教育”预约功能同步暂时关闭。考场、教育场所恢复对外接待以及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布置要求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节日快乐,平安健康。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2020年1月28日